为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健全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长效机制,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推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我市医疗服务能力。2022年7月,市慈善总会设立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对在我市指定医院引进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专家,实施会诊的特定患者,给予专项补助。根据运行情况,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金筹集
市慈善总会设立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初始资金200万元。
二、补助范围
补助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覆盖人群:
(1)特殊困难对象: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特困职工、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享受春节慰问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特别帮扶家庭、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低保大学生、本市退役军人及烈士直系亲属、相对低收入人口。
(2)褒扬先进对象:本市户籍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表彰对象,本市户籍中国好人,张家港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人员,张家港市级及以上慈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
(3)相对特殊困难对象:65岁及以上本市户籍参保人群(含职工、居民医保)。
2.覆盖医院及患者类别:
在本市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及二级甲等民营医院(共9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就医,且引进市外指定定点医院专家实施会诊的特定患者。
三、补助标准
(一)特殊困难对象、褒扬先进对象补助标准:
1.手术患者
(1)非恶性肿瘤,补助2000~5000元/人/次。
①三级手术:苏州市内会诊2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3000元。
②四级手术:苏州市内会诊3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5000元。
(2)恶性肿瘤,补助4000~8000元/人/次。
①三级手术:苏州市内会诊4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6000元。
②四级手术:苏州市内会诊5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8000元。
(3)重特大疾病或填补我市医院技术空白的,补助10000元/人/次,该项个例评判。
2.非手术患者,补助2000~5000元/人/次。
(1)重症患者,苏州市内会诊3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5000元。
(2)肿瘤放化疗患者,苏州市内会诊2000元,北京、上海、南京会诊3000元。
以上会诊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补助。
(二)相对特殊困难对象补助标准:
相对特殊困难对象补助仅限于接受特定手术治疗的患者(具体特定手术目录见附件2)。
苏州市内会诊2000元/次,北京、上海、南京会诊3800元/次。
四、补助流程
1.各部门按要求将《张家港市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覆盖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4)报送市卫生健康委政务网邮箱。
每月10日前报送的名单:(1)市委宣传部提供张家港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名单;(2)市民政局提供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残疾人、相对低收入人口名单;(3)市教育局提供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低保大学生名单;(4)市卫生健康委提供计划生育特别帮扶家庭名单、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银、铜)奖人员名单;(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本市退役军人及烈士直系亲属名单;(6)市总工会提供张家港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特困职工名单。
动态报送的名单:(1)市委组织部提供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表彰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名单;(2)市委宣传部提供本市户籍中国好人名单;(3)市人社局提供享受春节慰问的企业困难退休人员名单;(4)市慈善总会提供张家港市级及以上慈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名单。
2.市卫生健康委每月15日前汇总各部门提供的当月特殊困难对象、褒扬先进对象、相对特殊困难对象名单,通过系统推送给民政局及9家医院。
3.本市9家医院主动告知患者及家属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补助政策。医院经系统比对,对初步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在医院指导下,患者填写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审批表(附件5),并提供表彰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经主治医生、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后盖章。由医院联系指定医疗机构专家进行会诊。
4.医院每月月底前将审批表、出院小结、结算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
5.市卫生健康委每季度(每一季度首月的10号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名单收集)收集并核实汇总9家定点医院符合补助对象清单(严格按照覆盖人群及补助范围规定,确定完成治疗的人员),报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会市民政局核实补助对象名单后,由市慈善总会发放补助。
6.患者未及时申请的,可以事后申请,申请期限不超过出院后6个月,由部门会商一事一议决定。特殊困难对象,认定依据为其住院至会诊当月是否为在册人员;褒扬先进对象,其受表彰时间应早于住院时间。
本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负责解释,自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张家港市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张政民〔2023〕84号)同时废止。
附件:1.张家港市9家定点医院名录
2.相对特殊困难对象特定手术目录
3.市外会诊指定定点医院名录
4.张家港市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覆盖对象基本信息表
5.张家港市医疗专项救助慈善基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