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经济普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经济普查工作有关部署,围绕江苏省五经普工作推进会、苏州市五经普领导小组推进会相关要求,切实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狠抓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向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普查答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把握经济普查“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根本核心要求,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到位,全力做到普查单位应统尽统,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更加精准有效摸清新时代苏州经济“家底”,确保普查结果充分体现经济发展成果,牢牢把握“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政府行为,采取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发表经济普查署名文章,市政府领导召开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实地走访普查登记现场,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开展质量督查等形式,高位推动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协调保障组、综合实施组)
2.深化部门协作,联合市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文件,召开全市行业主管部门经普工作推进和培训会,召开普查重点领域部门业务推进会,召开市经普办业务组工作座谈会,对全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进行市级层面再动员、再部署。(责任单位:市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经普办各工作组)
3.加强系统联动,召开全市经济普查业务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业务培训暨动员会,对全市统计系统做好五经普工作进行再部署。(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协调保障组、综合实施组)
4.增强法制宣传,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国家制度刚性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责任单位:市经普办执法检查组、各工作组)
(二)强化力量统筹,提高普查质效。
5.压实督导责任,建立市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市局各专业经济普查质量核查方案。(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
6.按照市经普办《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岗位职责和成员单位联系分工》要求,健全联动机制,进一步密切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系,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共同落实部门管行业就要管数据的责任。强化统筹协作,进一步提升市经普办各工作组在普查登记、审核、验收、评估、检查等环节工作推进成效。(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各工作组)
7.建立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情况每日群通报、定期市政府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
(三)科学规范流程,确保数据质量。
8.认真编写培训教材、讲义资料、培训报表,制作数据处理平台、采集电子终端操作视频,采用现场教学、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抓紧做好分批次、分专业对基层普查人员的普查实施方案、指标填报口径范围、数据采集处理程序等业务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数据处理组、各业务组)
9.组织一套表、非一套表普查报表试填,研究相关报表填报模板,个体户现场登记填报方法技巧等,做好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工作,为现场登记调查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数据处理组、各业务组)
10.市局各专业对本专业普查登记数据质量负总责,建立“企业—乡镇—县级—市级”审核链机制,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实施细则,制定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科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即报即审即改。适时开展经济普查登记工作调研指导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各业务组)
11.建立普查登记过程业务指导机制,利用国家智能问答系统及时解答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防止错答漏答,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及时通报普查表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各业务组)
12.统筹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做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审核工作,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专业报表数据关联审核。(责任单位:市经普办业务一组)
13.加大对普查工作中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对不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的普查对象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经普办执法检查组)
14.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手段重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选聘普查“两员”工作质量的监控,避免出现因普查员不规范开展上门调查、不认真执行普查方案等导致的普查对象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特别是数据不可控等情况,针对普查登记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案。(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各业务组)
15.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两员”在岗工作情况、流程规范性抽查,普查数据风险点、质量核查,“第三方”开展普查工作质量专项抽查等。(责任单位:市经普办综合实施组、各业务组)
(四)展开立体宣传,营造普查氛围。
16.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协调苏州日报刊发普查专版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网站、公共区域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协调保障组)
17.发布苏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公告。(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协调保障组)
18.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提炼总结经验和案例,及时推广宣传,进一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协调保障组)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再重视。五经普工作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切实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五经普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智慧、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强化临战意识、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高起点开局、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
(二)推动再加力。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整个普查的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普查登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预判、周密考虑,认真研究精准应对举措,并精心组织安排,不等不靠、全力以赴,查全普查单位,抓好重点领域,重视关键指标,填实经济数据,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高质量。
(三)责任再压实。要扛责任、明方向、优方法、强保障,扛牢自身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按照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度参与普查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等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敢于负责,着力营造讲大局、勇担当、比贡献的干事创业氛围,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一关键事、关键时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