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创新型领军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组织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组建高水平的创新联合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模式,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日下发《省科技厅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遵循市场机制。立足于产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参与合作各方的共同意愿,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创新联合体契约,对成员单位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2.聚焦战略需求。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重点围绕我省最有基础、最有优势和最需突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进行布局,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3.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不断创新科技项目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等政策措施在创新联合体内先行先试。
4.区域联动实施。依托长三角地区创新协同发展优势,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攻关需要,鼓励跨地区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全球视野谋划共同建设高水平创新联合体。
二、建设要求
1.目标任务明确。创新联合体应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优势产业为目标,组织开展协同创新。
2.资源优势明显。创新联合体由自身创新能力突出、有产业链整线,或产品整机等应用场景优势的领军企业或领衔机构等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创新资源进行组建。
3.合作基础良好。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主要成员单位前期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和目标共识。
4.组织架构完善。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研发任务、职责分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制度,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
5.运行机制健全。围绕重点研发技术领域,各成员单位建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经费管理等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
三、基本条件
1.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新一代信息通信、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第三代半导体、通用人工智能、类脑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和新型储能、深海深地空天、合成生物、细胞和基因技术、未来网络、先进计算、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
2.牵头单位基本条件。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集聚资源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创新平台,能够有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高校院所、行业组织等创新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的,2022年销售收入原则上应在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3.成员单位基本条件。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的单位,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间形成有效互补;高校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在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专门研究团队,具备相对稳定的人员梯队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鼓励联合长三角地区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开展协同创新,鼓励外国专家团队、科研单位加入创新联合体。
四、组建方式
本年度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根据不同牵头单位性质,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开展。
1.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由创新型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其科研、产业、应用、生态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行业标杆,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引领带动。
2.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依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的资源合作优势,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通过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由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组建,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打造创新联合体。
五、支持措施
1.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战略规划制定、重大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等工作。支持创新联合体面向重点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探索采用省地会商、定向委托等方式给予创新联合体长期稳定的
张家港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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