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批房票适用对象
第三批实施“定向房票安置”的适用对象为原定向安置在老塘桥区域未安置完成的搬迁户。被搬迁人可自愿选择房票安置或部分房票安置。不选择房票安置的或部分选择房票安置后剩余安置面积符合要求仍需安置的,仍可按照原政策进行房屋安置。
二、房票使用人
房票使用人为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搬迁人,也可以为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亲属使用房票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在被搬迁人签订《房票安置协议》后,至高新区(塘桥镇)司法条线办理房票权益变更相关司法手续。房票不得转让、赠与、出借、抵押、质押、违规套现,不结算利息。
三、房票面额
本次实施“定向房票安置”的房票面额以高新区(塘桥镇)与被搬迁人签订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搬迁安置房面积乘以7800元/平方米(含200元/平方米房票购房奖励)。
四、房票申领数量
被搬迁人在领取房票时,一套搬迁安置房对应领取一张房票,不合并领取。被搬迁人可结合自身实际购房的需要,来确定领取房票数量。房票可选面值分为100m?、120m?、140m?三种房型对应金额,所选总面积不得高于《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约定的户型总面积。应安置两套选择先房票安置一套的,剩余户型面积不得低于100m?。
五、房票发放数量及发放时间
本次房票发放数量暂定50张左右。暂定发放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
六、房票申领流程
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人,向所在村居提交定向房票安置申请,明确房票安置的面积及套数,填写并提交《定向房票安置申请》,村居统一汇总后交由高新区(塘桥镇)定向房票安置专班(以下简称房票专班);房票专班审核确认后按安置房分房流程开具结算单;被搬迁人持结算单到所在村居财务室结算定销房价格(按被搬迁人原《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并开具付款证明。房票专班根据被搬迁人的付款证明,将被搬迁人/房票使用人的信息录入高新区(塘桥镇)房票结算系统,被搬迁人/房票使用人确认签字后,房票专班发放电子房票二维码,并同步签订《房票安置协议》。被搬迁人/房票使用人凭电子房票二维码到房企处选择商品房,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完成后,再由房企上传相关信息资料至高新区(塘桥镇)房票结算系统。
七、房票可以购买的房源
参与本次房票的房地产企业主要为张家港融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滨江映)、张家港锐弘置业有限公司(中锐·星未来)、张家港弘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贸·文华雅苑)、苏州远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远洋·万和汇花园、远洋·万和源花园)和张家港市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厦·阳光锦上花园)。房源主要为上述五家企业已备案未出售的所有房源。
01.中锐·星未来
项目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弘吴大道与维达路交汇处
项目电话:0512-35008888
02.融创·滨江映
项目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西路99号
项目电话:0512-65078888
03.国贸·文华雅苑
项目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国贸中南梧桐原营销中心建设路75号
项目电话:0512-58891888
04.远洋·万和汇花园、远洋·万和源花园
项目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维达路新塘幼儿园东门对面
联系电话:0512-88839999
05.金厦·阳光锦上花园
项目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书径路89号(黄泗浦生态公园东侧)
联系电话:0512-58119999
八、房票有效期
本次房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房票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通过网签备案的,视作自愿放弃房票安置,被搬迁人仍按原搬迁安置政策执行。
本细则由高新区(塘桥镇)定向房票安置专班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2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