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2018省政府第121号令)、《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苏价规〔2017〕5号)、《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开展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巡访和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费〔20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巡访和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费情况报告
(一)报告范围
2024年度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单位,以及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性公墓、幼儿园等。
(二)报告要求
报告内容:各收费单位向市发改部门报告2024年度收费工作总结,以及《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2)。工作总结中请说明本单位2024年执行的收费文件和标准,减费降负情况;对2024年度与2023年度相比收费金额变化较大的项目需要说明原因;收费权属和2023年相比是否发生转移;对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合理的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时间: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以电子形式(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电子邮箱:44429218@qq.com,市发改委联系人:陈丹娜,联系电话:58186112。附件可登录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价格收费栏目()下载。
网络填报:各相关收费单位于5月10日前登录省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填报数据。填报网址:http://180.101.234.30:8094。
二、收费巡访
各单位按照巡访内容先行自查,重点巡访单位会通过上门单独进行巡访。
准备材料:各收费单位应当准备好以下纸质材料(盖公章)。
1.2024年度收费工作总结;
2.《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三、相关要求
对收费单位开展收费巡访和收费年报统计工作,是落实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明确职责,正确指导下属单位准确、及时上报收费信息数据及报告,做好省收费监管系统的录入工作。各收费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收费报告和巡访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表格和材料,确保收费巡访和收费年报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24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3.2024年度张家港市收费情况报告单位名单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