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6月27日中午,我市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小孙在微信上收到领导“李总”消息,询问公司银行账户余额。面对“李总”驾轻就熟地“指点江山”,小孙则一如既往地“听话照办”,按照要求将查询结果发送了过去。随后“李总”以合同款需要支付为由,要求小孙将468.3万立即转到某账户,并“贴心”提醒:“付好后把单据截图发我,方便对接。”“您之前不是说要有合同才能付款吗?”“李总”的异常举动,让小孙心生疑惑。“合同等我回公司后再补上,有任何问题我负责!”“李总”霸气笃定的口吻,不留给小孙任何思考和质疑的空间。
“他们利用强势地位,连续地催促、责备、指令你,目的就是让你来不及思考,从而无视公司内控,按照他的命令行事!”
就在即将转账的关键时刻,港区派出所民警朱品贤三番五次上门拆解的“诈骗套路”在小孙的脑海里开始回溯。
“这不就是冒充领导类诈骗的典型套路么?”今天过于“霸气”的“李总”更是加深了她的怀疑,出于谨慎考虑,小孙立即联系了朱品贤。
“马上停止操作!”听完她的描述,朱品贤明确告诉她遇到了骗子,再三她叮嘱千万不要转账。几分钟后,朱品贤赶到公司,现场确认微信上的“李总”就是“李鬼”。
“一开始他加我,我还以为是我误删了老板的微信,骗子的头像、昵称和老板的一模一样......”回想起刚才的遭遇,小孙仍心有余悸。
事后,这家公司特意写了感谢信送到港区派出所,感谢公安机关的精准宣防举措为企业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套路解析:
冒充公司老板、负责人诈骗财务人员的案件,通常是犯罪分子伪仿或盗用公司老板QQ、微信等社交账号,编造支付“合同金、业务款”等理由,要求财务人员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或将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QQ群”,设置仿真办公聊天情景,骗取财务人员信任,以各种理由指令财务人员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
公司财务人员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收到转账指令时,一定要当面或通过电话核实。企业单位也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会内控制度,不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