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医保待医〔2023〕7号)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2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评估等级 |
参保区划 |
1 |
金美娣 |
女 |
3205211944******45 |
中度失能 |
张家港市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医保中心:58980258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