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强化跟踪服务,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张家港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好节前电力和油气输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力以赴组织1月份财政收入。优化“港城上市通”服务,扎实做好企业上市推进工作。积极开展整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不断拓展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提升服务效能。健全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发布“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和标准化办事指南。有序推进涉企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2.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组织举办2022年纳税超5000万元企业家活动、“暨阳晨荟”政企早餐会系列活动(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专场)。明确2023年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实施全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二期行动计划。完成2021年度工企评价并形成年度报告。开展产业用地现状调查,发布《张家港市镇村工业集中区整优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接苏州2023年度能耗强度目标,跟踪规上能源消费量,做好能耗强度分析。修改完善《推动张家港市新能源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印染行业淘汰落后设备工作。继续推进科技招商、高企培育、科创载体建设工作,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张家港)现场赛,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专项推进会、沙洲科创C基金联席会议,公布2023年科技招商认定标准,加快中科纳米、张家港ICC二期平台建设。坚持稳外资稳外贸,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拟于春节后走访慰问部分外籍企业家,组织参加首届中国—新加坡国际产业合作大会和中国重点省市投资环境和重大项目推介会。组织举办“暨阳晨荟”政企早餐会系列活动(重点外贸企业专场、商业综合体专场),持续开展各类主题促消费活动,全力提振消费市场回暖。
3.抓好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工作。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推进高职园区中专(校)等代建项目建设。推进征收搬迁工作。推进铁路两侧绿化带等绿化配套工程建设。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推进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等市政工程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苏南沿江铁路、通苏嘉甬铁路建设。推进城区快速路工程建设。推进申张线凤凰段整治等港航工程建设。优化邮政寄递服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违法建设治理。推进城乡环境督查考核工作。
4.抓好农业农村、水利水务、供销气象等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争创全省新一批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和闲置宅基地交易试点县,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等改革工作。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巩固禁捕工作成果,开展长江禁渔冬季专项执法联合行动。加强冬季在田作物管理,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力做好“菜篮子”“米袋子”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抓好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制定下达2023年度劣V类水体整治和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太字圩港闸站、走马塘江边泵站等冬春水利建设。推进全市排水设施建设运维管护一体化改革,制定《张家港市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5.抓好人社、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落实上级社区卫生与服务指导组各项要求,做好我市重点人群排摸、居家隔离、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做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动苏州医保六项新政落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抽检工作白皮书、状况白皮书、工作掠影等。围绕民生消费重点产品,查处价格欺诈、侵害消费权益、假冒侵权、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6.抓好教育、民政、文体广旅、地方志、残疾人等方面工作。启动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组织保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召开市慈善总会(基金会)换届大会。开展2023年度春节慰问工作。
7.抓好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全力做好全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好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意见征集工作,完成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工作。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镇村工业集中区规范化建设、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安全提升等工作。持续开展“331”领域相关工作。全面推进12345热线提质增效行动。继续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